法律问答

还有人以我的名义写借条,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要承担责任吗?

债务追讨
2023-09-13 06: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他人以我的名义贷款我还签了字的处理如下: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当事人身份证贷款。这种情况的话,当事人应该立刻报案。冒用别人的身份证贷款这是属于违法的。所以当事人必须要报案。因为贷款过多。然后不还的话,用谁的身份证谁就会担责任。同时也应该积极收集相应的证据,证实自己确实不知情,否则就属于当事人与贷款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应当通过民事诉讼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2、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 如果是写的别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在债权真实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最好是不要参与替别人写借条。
    希望以上知识可以帮到大家。

  • 借钱给别人,当事人写借条时需注意下列事项:对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借钱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借条的内容是否完备合法;以及对方的签字是否与本人身份一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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