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人刚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女人提议去信用大楼,第一面,应该给他买东西,但我的钱已经花了,两次花了我4000元,怎么回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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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及时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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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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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够要回钱,得结合
证据来看,首先,给对方钱的时候对这部分钱的性质是怎么约定的,赠与?借贷?如果你们明确是借贷,那么准备转账凭证、聊天截图这些证据去法院起诉应该是可以追回的;如果约定是赠与或者没有约定,那大概率是无法追回的,但这只是从诉讼结果上分析,不妨碍你提起诉讼。其次,对方是否有非法
占有你财产的意图,如果有证据证明这点,那你可以选择报警,按照刑事案件的诈骗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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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