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结婚没有领结婚证,现在要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09-13 14: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1、没领结婚证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要想离婚,应先去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登记,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可自行协商解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二人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结婚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结婚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 没领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的问题,现行民法典中明确规定,我国的婚姻实行登记制,经过婚姻登记机构登记办理并发放结婚证的婚姻才是受法律保护的,领证后双方协议离婚的,则需要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没有领结婚证的,是不需要办理离婚的,我国现行法律中,结婚和离婚都是实行的登记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根据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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