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缴纳判刑罚款,是否有法律规定

2023-09-14 07:0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规定判刑后的罚款,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罚金缴不起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一、判刑的罚款怎么交
    1、判刑罚款的缴纳方法是: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等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怎样强制执行
    1、犯罪人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届满后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是在被执行人未能自动缴纳的情况下,进入执行程序而实施的,因此,它以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指定期限和数额缴纳罚金为前提条件。只要“期满不缴纳”的,就可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判处被告人财产刑的,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决定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2、财产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犯罪分子的财产在异地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3、自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第二日起,人民法院对于没有法定减免事由不缴纳罚金的,应当强制其缴纳;
    4、罚金的执行相同于金钱给付的执行,金钱给付的执行方法和措施适用于罚金的强制执行。
  • 判刑的罚款交纳方式:一般情况下,需要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如果期满不缴纳的,法院会强制缴纳;如果确实不能全部缴清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随时予以追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