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过户给别人,需要本人去吗

房屋产权
2023-09-14 12: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房子过户一般需要本人去,但是在本人无法到达现场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去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书》,过程如下:相关权利人及配偶需持本人身份证一同去公证处;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产权证、委托公证事项等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办理房子过户一般需要本人去,但是在本人无法到达现场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去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书》,过程如下:相关权利人及配偶需持本人身份证一同去公证处;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产权证、委托公证事项等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房子过户是需要本人去的。但是在本人无法到达现场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去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书》,过程如下:
    1、相关权利人及配偶需持本人身份证一同去公证处;
    2、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产权证、委托公证事项等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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