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口迁出需要哪些资料,有哪些规定?

2023-09-14 12: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迁移需要三种资料。具体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涉及到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法律分析:户口迁移: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
    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户口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迁户口需要如下相关手续:
    1、迁出。即由本人或者户主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件等;
    2、迁入。即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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