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网上高利贷向哪个部门投诉?

2023-09-14 15: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遭遇网上高利贷应向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去投诉。群众可通过该平台向监管机构、司法部门举报违法、违规从业机构。同时有严重的违法行为可向公安机关举报,也可以上法院起诉,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 一、举报高利贷怎么举报
    1、高利贷的举报方式如下:
    (1)当事人可拨打12377举报热线电话举报,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的举报电话,即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2)可以在互联网金融协会官网进行举报投诉;
    (3)网络举报,违法违规投诉,可以登陆互联网金融协会官网。
    2、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放高利贷可构成哪些罪名
    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4、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他刑事犯罪;
    5、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 高利贷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
    对于发放高利贷的行为,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工商管理部门可以调查账户出勤记录,警察调查放高利的犯罪记录。
    高利贷会给人们生活和社会安定带来很多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
    1、高利贷的利息约定过高,造成借款人负担过重;
    2、高利贷催收含有暴力性质,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3、高利贷行为的随意性,存在较大的风险,因借款不能按时归还而引发的纠纷和案件有所增加,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4、高利息也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导致企业资金使用进入恶性循环;
    若单纯为放贷行为,那还构不上犯罪,但如果为收款打伤他人,破坏财产等,那就构成犯罪了。如果有这方面的证据,可以进行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