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工作了十几年的员工,公司单方面减少了工作量,大大降低了工资。如果员工不同意,他还是会发出通知执行。这是违反劳动法吗?如果仲裁,胜算大吗?

讨薪
2023-09-14 16: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公司给员工降工资,劳动者可以不同意,如果用人单位执意要降低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为由,被迫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没有权利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如果员工对用人单位的处罚决定不服,因此而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法律分析:可以拒绝,对公司处罚不服,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 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 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 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 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 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 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