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餐饮店上班,一个月有三天假,休完三天假另外请假,那一个月的三天算不算工资的?

讨薪
2023-09-14 17: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劳动者在国庆假期休假的,则工资按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来算;如果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期间被安排加班的,则至少要按正常工资的三倍来进行计算。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上班不到一月,自离3天有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和员工的工作天数来计算其工资,若因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部分。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劳动者上了几天班就应该算几天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违法未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仍未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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