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人在工作中不小心损坏了劳动工具,需要赔偿吗?工人在工作中意外损坏了劳动工具,需要赔偿吗?工人在上班的路上不小心损坏了,损坏了工具需要赔偿吗?工人在工作中意外损坏了工具,需要赔偿吗?工人在上班的路上不小心损坏了工具,需要赔偿吗?工人在工作中意外损坏了工具,需要赔偿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9-15 15:2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当劳动者因为自身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可按照与劳动者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的规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可以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第三方评估予以确定,对于因劳动者的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是有一定的标准。如果员工是在工作中意外导致公司财物有所损坏的话,这个时候往往是不需要员工承担全部责任的,而是算作事故。若不是在工作中,那就得取决于公司或是工厂的意见,取决于损坏物品的实际价值。要处理清楚这个问题非常重要的几点是,一个要分清楚是谁的责任,是公司还是员工,还是双方都有。然后要弄清楚损坏物品的实际价值。若是员工的责任,就要尽快确定赔偿方式与赔偿金额或是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工人在厂受伤,如果属于工伤且老板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的,老板一般不需要赔偿,而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赔偿;如果老板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老板要对其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工人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
    应当由包工头承担,但如果包工头无力承担的情况下,由将承包业务转包给包工头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赔偿后,用人单位可以向包工头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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