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国家
土地征收
后,留余空基,村干部有权转让或卖的权刊
其它
2019-06-08 16:43: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集体土地
征收
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 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征地补偿
登记。 《土地管理法》规定,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截留。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
征用
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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