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现在是这样的,我上月8号在微信上提出想辞职的意思,可是昨天公司通知我们要从北京搬迁到外地,像这种情况,我还能拿上补偿金吗 不想干也是因为公司有2年的绩效还没给我们,并且半年内基本工资发放时间有所推迟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6 16: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 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被公司裁员后,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的,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公司搬到外省且要降薪,而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则在公司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后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主动辞职或者被过失性辞退则没有补偿或者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进行给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