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货款40000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贷款利息12098元,贷款利息暂计算从2014年10月15日至2018年8月2日);三、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2014年10月,原告往被告处卖葵花籽10万元,其中6万元陆续归还,剩余4万元,一直未归还,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均以帐户无足够现金为由予以拖延,且态度特别恶劣: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XX院提起诉讼,望予支持。人民法

2019-06-08 18:21: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综上所述,你应该知道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计算收取是怎样的了吧,仅供参考。
  • 关于起诉贷款的有关规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若针对欠款已经起诉过,并且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判决生效后,不能再就同一事项起诉。
    当时的判决生效后,过了判决确定的偿还期限对方不能还清欠款的,应当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时没有收足款,应当申请中止执行,以后再发现对方有钱了,可以直接申请恢复执行。如果当时没有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如果发现他有钱时还没有超过这个期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如果是一般担保需要先起诉贷款人没有能力清偿才能起诉担保人。连带担保的情况下是可以任意起诉的,双方连带责任。如果只起诉了担保人一定要要求追加贷款人做共同被告,这样执行的时候可以提供贷款人的财产线索,尽量避免自己的财产先被执行。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第14条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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