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上个月4月8日去了一家公司,五一后签订的劳动合同还在试用期,但是我不想做。我提前三天告诉公司我要走了,但是公司以招人为由让我工作到月底。我说我受不了身体,受不了高强度的工作。公司还是拒绝让我走。我查了合同,合同上写着必须提前一个月离开。我现在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7 12: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了劳动合同后不想做了不可以直接走。劳动者一般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走人,且走人时需要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才可以走。如果在试用期的,则需要提前三日通知才可以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不能马上走。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期满后才可以离职,否则应当支付给公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不能马上走。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期满后才可以离职,否则应当支付给公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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