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你好,我妻子提出离婚。我想要孩子。孩子有基础疾病。她每天都要服用激素和药物。我把孩子带走了。如果我老婆玩消失了怎么办?如何解决抚养费,她就消失了

子女抚养
2023-09-17 14: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小孩离婚的办法: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夫妻有孩子想离婚的,一般仍可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并且离婚时将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协商好,协商不成,双方做好约定,起诉离婚,判孩子的归属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夫妻离婚时,需要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不抚养孩子一方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您认为夫妻感情破裂,您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孩子归您抚养,您可以向对方主张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