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丈母娘在1999年被摩托车撞了,判决书上表明了赔偿金额,法庭执行被告给了5千元,还有2万多没给,到现在人找不到了钱也没要上来。当时判决书上被告人没有身份证号码,现在恢复执行又要身份证号和执行号,其间恢复执行了一段时间。法院说没有执行号和执行记录,我的案子法院电脑里查不到怎么办?

2019-06-08 20:28: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裁决书上的裁决金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执行的法院应当在6个月内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民间借贷法院强制执行一般需要的时间: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2、如果法院在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情况下,6个月还未执结,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3、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欠款客户跑了,及时没有对方的身份证,那么你必须要知道他的名字。如果金额大的话,可以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报案。查询到他的身份信息后,到法院去起诉,公告之后。可以判决,至少可以保留你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一直不去处理的话,2年后欠款就变成了自然债务,法院不在管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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