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低收入家庭,一个月只有400元左右,因为我现在可以得到年龄较大的补贴,因为我没有收入,所以我想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没钱!月收入只有300多元!

社会保险
2023-09-17 17:52: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类型,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主要特点如下:
    1、 是保证基本生活的生活费用补贴;
    2、 是为贫困人口提供的一种救济;
    3、具有临时性。
    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所增加,超过了规定的救济标准,则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的一种传统做法,但过去的含义与今日大有不同。在过去,救济对象被分成不同类型,实行差别待遇。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的居民,按照本市当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对有一定收入的居民,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与本市当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部分享受。
    法律依据: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城乡低保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户。
    县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以低保家庭为单位为其在代理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代理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城乡低保对象收取账户管理费用;实行涉农资金“一卡(折)通”的地方,应当将农村低保资金纳入“一卡(折)通”,统一发放。第十三条 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将低保对象花名册及当期发放的低保资金数额清单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审核并支付资金。第十四条 城乡低保金应当按月发放,于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
    个别金融服务不发达地方的农村低保金可以按季发放,于每季度初10日前发放到户。
    城乡低保对象价格补贴、节日补贴等临时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资金,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 法律分析: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60元;
    2.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68元;
    3.年满80周岁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0元;
    4.上述第2、3类对象中,无子女的老年人或年满90周岁的老年人,再增加第1类对象标准的20%。法律依据:《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二十六条 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由民政部门给予生活救助。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由民政部门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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