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公产房遗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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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今年8月份去世,留有一间公产房。
家庭成员状况如下:
我爷爷多年前已去世。
我奶奶有子女4人,我父亲和三位姑姑。我父亲已去世,三位姑姑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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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奶奶已去世,现三位姑姑想将承租人变更为她们其中一人,
商议的结果是此房等拆迁后房款4人平分
问题如下:
1、? 承租人必须现在变更吗?可不可以等拆迁时再变?
2、? 如果承租人变更后,将来拆迁款她们不按现在商议的结果将款项平分,我有权起诉她们吗?
3、? 如果变更前私下签订协议约定将来拆迁款平分,这种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或者可以公正吗?
4、? 如果继承人变更后,变更后的继承人有没有私自处置房产的权力(如出售或者过户给他人),此种情况如何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