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小宝宝在医院剖腹产出生,6月十号出生,13号下午出院,14号凌晨发烧39度,直接拉到医院,验血说是感染,住进小儿重症监护室,16号腰穿刺确诊化脓性脑炎,医生说像小孩这种情况三天前发烧是宫内感染,我们是十四号发烧,属于产后感染,请问医院有没有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6-08 22:36: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所以商标不属于民法上的物。
    物权法上的物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须存在于人体之外;须为人力所控制;能够满足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须为有体物。
  • 首先,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次,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四,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五,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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