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异地分居两年,对方一直不同意离婚,怎么离婚?

起诉离婚
2023-09-18 12:2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两人感情不和,一方想离婚的,一方不愿意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调解无效后就判决离婚;如果两人感情不和,且都想离婚,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查实,认为符合离婚条件,度过冷静期之后分发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在提出离婚后对双方都是煎熬,拖着对谁都没有好处。如果夫妻之间感情破裂,而一方不同意离婚的,那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此外还要起诉状、结婚证、感情不和证据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当事人一般可以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向对方提出离婚。一般情况下,夫妻感情不和的,双方可以订立离婚协议,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无法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