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某公司在他说的试工期第二天要求签保密协议,合理吗?保密协议是否生效?如果只工作刚满二天,要求单位当面销毁文件可否?

2019-06-09 06:4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只要你不是属于正式事业编制人员,则双方属于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除非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双方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否则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因此,如果医院没有出资培训则违约金约定无效,你无需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不能扣押劳动者的证件。
    3、你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协商不成的,三十日届满后,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员工的保密协议需要支付的保密费具体多少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一般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作出如下规定: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具体数额没有全国统一规定。
  • 通常的保密协议分为商业上的保密协议、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 商业上的保密协议通常是两个单位签订,同时负有保密义务的具体项目工作人员有的商业秘密持有方也要求联署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的范围,在我国有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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