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进入此公司有1年半了,在我进入公司的第一天时,公司就要求我们签一份保密协议,协议的大致内容是我进入公司后,如果要离开此公司,两年内不能进入同行业的公司,作为补偿是公司每月补贴100元给我,实际上公司没有给到我们100元补贴,而每月的工资条上有100元补贴这项,我曾去找个公司的核算考勤和财务人员,但他们都是忽悠了是,到最后不了了之,请问这样的保密协议有效吗?我现在辞职准备离开公司,公司又需要我无偿签一份协议,协议要求我两年内不能进入同行业公司工作,请问我有权不签这份协议吗?请赐教。谢谢!

2018-12-29 13:05: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的保密协议需要支付的保密费具体多少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一般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作出如下规定: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具体数额没有全国统一规定。
  • 通常的保密协议分为商业上的保密协议、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 商业上的保密协议通常是两个单位签订,同时负有保密义务的具体项目工作人员有的商业秘密持有方也要求联署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的范围,在我国有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界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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