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业务员,因为工资问题向公司辞职,辞职前公司叫我签了一份保密协议,我签了,之后辞职,自己又找了家和自己原公司从事相似产品研究的公司任职,仍然是业务员,我想问问那个保密协议对我有效吗?我只是一名业务员,那份保密协议内容好像是给技术人员签的那种,我只是负责跑业务的,不接触技术方面的东西(在原公司)我有违反保密协议吗?

2019-06-20 08:12: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
  •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中,一般业务员并不需签订竞业协议,但可以签订保密协议。
    签订保密协议的人员并不受保密时间的限制,一旦泄露企业机密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签订竞业协议人员限制时间最高为离职后两年,在限制时间内原服务单位需给予一定补偿。
    请注意,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是两个概念,但一般在签订竞业协议时会附带签订保密协议。
  • 我国《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这是劳动领域中订立保密协议的法律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据此,用人单位与员工既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订立专门的保密协议。但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需注意以下事项:
    1、采取书面的形式。虽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保密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但从规定和举证的角度还是建议劳动关系双方采纳书面形式,以便发生纠纷时更易解决。
    2、遵循公平原则。 《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协议跟其他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的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合理的确定保密义务的主体、范围、期限等内容。
    3、明确保密范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密的对象为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4、明确保密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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