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住院花了8万多,能报多少呢

保险赔偿
2023-09-19 09:2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住院费报销比例如下:1、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1、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
    【2、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3、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4、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5、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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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只要是住院,即使是一天,也可以报销的。住院的,要出具有医院盖章的住院证明,费用清单、发票等进行报销,具体报销金额建议咨询当地医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 依照本条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