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破产企业的职工,在某单位工作的临时工被解雇了,能拿到劳动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9 14: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按照我国劳动法律规定,拥有相关情况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其中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给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破产而必须提前解散员工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各种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临时工如果是全日制用工,且符合下列情形的,被用人单位辞退后能得到补偿: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临时工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裁员的;或者因破产而辞退临时工的等。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则被辞退后一般不能得到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如果劳动合同因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主动决定解散等情形而终止的,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来计算,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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