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2年购置一套房子,在合同中约定,甲方在15年元月前办好房产证,否则赔偿我10万元钱,结果甲方到现在也没办好证,也不赔偿。而且说房子登记是他儿子的名字,他无权处分。如果他儿子起诉合同无效,我该如何最大限度保证自己的权益。谢谢

2019-06-09 09:23: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合同无效,赔偿和补偿也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计算。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补偿的情形,员工也可以要求给予补偿,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
    经济补偿一般是按N+1的原则,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下列情形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4)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5)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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