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孩子属于男方,但男方把孩子放在家里和奶奶在一起。每次孩子要钱或者学校需要钱,他都不给,或者躲着不接电话

子女抚养
2023-09-21 12:26:1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无法探望子女,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助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探望孩子,这是法定的权利,探望的时间以及方式由双方共同决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