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小区有业主不交维修金该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3-09-22 00:2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业主权益需结合实际的侵权情况而定,一般优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法律分析: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动用房屋维修基金:(一)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二)是在超过保修期限后使用;(三)得到2/3以上相关收益业主的同意。维修基金在使用过程中一般都按比例由业主分摊,一旦需要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已交存房屋维修基金的业主,应承担的费用可直接从其维屋专项维修基金的业主则需自己承担本次维修的分摊费用,小区业主委员会及其他相关业主可督促其及时交付。未交存房屋专项维修基金修分摊费用的,其他业主可向法院起诉追缴。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法规执行。
  • 小区想启动维修资金但有没交的业主业主委员可督促其及时交付,拒不交付的需自行承担维修产生的分摊费用,业主拒不承担分摊费用的可以依法起诉至法院,由法院进行追缴。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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