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结婚证,房产证上写的男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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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新
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
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如下。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
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
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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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
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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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根据您叙述的情况,需要考虑他父母的出资比例大小,如果他父母只是出资一小部分,那么,这个房子可以视为你们的
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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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一方是依照遗嘱指定单独办理的继承手续,就是
继承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 没有遗嘱指定这一方单独继承,当事人办理完毕继承得到的财产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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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