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登记离婚孩子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9-23 08:5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登记结婚的,双方分开之后可以协商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进行判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又不符合事实婚姻的,如果是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受理,但是要求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人,法院会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要看是否属于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认定为事实婚姻,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即可;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而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至于同居期间的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会按共有关系进行分配处理。如果是结婚证丢失了或者没有在自己手里,可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原告可持该复印件作为婚姻关系的证明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有孩子离婚程序和没有孩子正常离婚手续是一致的。第一,双方可以协议离婚,达成一致协议的,双方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第二,诉讼离婚。准备离婚起诉状,交纳诉讼费用,法院受理后,准备好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材料,准备开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根据
    根据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根据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