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也就是按照股息红利的百分之二十收取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包括以下方面:
1.每月薪金工资所得:每月收入减去3500元后的余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每年收入减去费用、损失、成本后的余额;
3.企事业单位的承租经营、承包经营所得:每年收入减去必要费用后的余额;
4.财产租赁、特许权使用费、稿酬、劳务报酬所得:收入低于4000元的减去800元的余额,收入高于4000元的减去20%的余额;
5.财产转让所得:转让财产的收入减去合理费用和财产原值的余额;
6.红利、股息、利息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每次收入额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