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我在一个洗车店上班,我未满18,没签有合同,但有证据,辞职后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3-09-24 10:1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
    3.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追讨自己的工资报酬。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即便劳动者未满十八周岁,用人单位仍须支付相应的工资,拒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劳动部门调解,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老板拖欠18岁以下员工工资,劳动者或其监护人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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