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丢失后,补办了一张新的,丢失的又找到了,还能用吗?

2023-09-25 10:2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补办身份证旧的找到了还能用吗
    如果还在有效期内找到了还能用。但如果新的身份证发下来后,旧的身份证应该上交身份证办理机关,因为有可能出现新旧身份证的信息的不对称,再使用旧证,反会带去麻烦。
    因为丢失的身份证虽然找回来,但是和户籍系统上最新办理的身份证照片有效期等信息不同,因此部分部门办理业务还是办理不了的,建议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并交回旧的找回的身份证
    二、身份证丢失怎么补办二、身份证丢失怎么补办
    二、身份证丢失怎么补办
    身份证丢失补办流程:
    1、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2、填写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5、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 如果身份证丢失的,可以依法进行补办。 另外,对于补办身份证,由于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他人代办,但各地是否允许委托他人代办有不同的规定,请当事人自行与公安机关联系沟通核实,尽快补办身份证,以免影响正常使用身份证。 相关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法律分析:身份证丢失了去补办是需要有效的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去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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