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房屋没有确权怎么办

房屋产权
2023-09-25 14:1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当事人可以先行私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以下房屋是无法办理确权登记的:
    1、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的房屋;
    2、乱占耕地的房屋;
    3、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建房,小产权房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农村房屋一般可以不确权,但是宅基地需要确权。确权的相关政策,可以咨询所在地相关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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