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仲裁劳动关系,法律如何规定

劳动仲裁
2023-09-27 16: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1)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2)事业单位与其员工发生的争议等。合同仲裁的受案范围:除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以外的,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 如果当事人要通过仲裁来确认劳动关系的,要想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或口头的仲裁申请,并提交能证明存在着劳动关系的证据,请求该仲裁委员会来予以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
    1、对劳动关系的争议;
    2、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
    5、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
    合同仲裁的范围:
    1、因合同引起的仲裁;
    2、合同中约定了可以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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