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处理项目索赔的及时性,以及如何具体操作

保险赔偿
2023-09-28 02:5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索赔贯穿在整个承包工程工程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范围比较广泛,其分类随着角度、方法不同而不同,大致有以下几种:工期索赔。因工程量、设计改变、新增工程项目、发包方迟发指示,不利的自然灾害,发包方不应有的干扰等原因,承包方要求延长期限,拖后竣工日期。费用索赔。由于施工客观条件改变而增加了承包方的开支或承包方亏损,向发包方要求补偿这些额外开支,弥补承包方的经济损失。法律依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发生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按以下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一)项目经理为相关注册执业人员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四)向社会公布曝光。
  • 施工索赔的注意事项是索赔依据为法律法规以及施工合同证据;索赔时效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诉讼时效是三年;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法律分析:法律对工程索赔的时间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我国的法律对索赔时间没有进行规定,只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对索赔时间作出规定,明确规定承包人约定竣工结算的,在接收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承包人约定最终结算的,在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均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