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满18岁了,装修公司上班做电话销售,七天是实习期,18号上班到昨天26号,已经8天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休了两天假,发工资是半个月,基本工资是2500,想问一下,我现在离职的话工资是怎么计算的,应该发多少?

讨薪
2023-09-28 13:1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劳动者的出勤、绩效考核得分以及加班情况计算;2、月计薪日为21.75天,比如某员工工资2500元,满勤24天,员工上班21天,则当月工资为2500/21.75*21=2413.79元。通常员工的工资都是以月为单位进行支付的,对于少数高级管理或科技人才可能是以年为单位来支付劳动报酬,但无论是怎样的方式,此时都应该搞清楚怎么计算员工的工资,毕竟这也是劳动者最关心的内容之一。要是出现公司拖欠工资等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进行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法律分析:1、没有绩效工资的,按照实际工资发放薪酬。2、有计件工资、提成工资、绩效工资的,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入职不满12个月的按照入职实际月份计算。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 应该是职工本人所有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加薪、奖金、劳保、节假日中的各种福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保金、伙食补助、误攴补助、外勤补助、出差补助、工种补助、营养补助、交通费、通讯费等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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