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年10月12日加入公司,告诉我试用期三个月表现好,可以提前成为正式员工。事实上,每个人都有三个月。三个月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会保障。今年2月,我们签订了劳动合同。我4.7离开了。我向老板提出,我的工资老板拒绝在15日的发薪日结算。而且我离职后公司新制定的扣薪制度说上个月开始实施,莫名其妙被扣了工资

讨薪
2023-09-29 06: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试用期没工资不合法。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为由不发放工资,属于克扣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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