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高中转学后学校不放学籍怎么办?

2023-09-29 18:5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向当地教育局投诉或者诉讼解决
  • 当地教育局不放学籍,可以向当地教育局的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会责令教育局改正该不当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六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第二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
  • 所在学校发出转学申请,无论原学校同不同意,都会转走的。但是转学没有正当理由,学校和教育局有权拒绝办理。如果是学校单方面原因不给学籍的话,那就找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出具学籍。一般都是会给出学籍的。转学必须要先联系接收学生的学校,必须先去这所学校取得联系,在该学校同意接收的情况下,拿一个接收条文去原学校盖章鉴字后,打转学证,如果不给,那就找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出具学籍。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八条法律依据:《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八条
    高等学校对报到新生进行录取、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予以标注。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基础培训阶段研究生的资格复查由招生学校负责。预科培养和骨干计划基础培训的预科学籍标注由培养培训学校负责。预科培养培训结业后转入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其他预科生由招生学校负责。普通高校学生(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专科起点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等)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跨校联合培养学生,在录取学校进行学籍注册。
    转学籍号的流程是是什么
    1、转入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申请转人;
    2、转出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同意审核;
    3、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同意;
    4、转人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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