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办小厂借我的身份证贷了5000元,说好了到期就还,最后厂没有搞好,贷款到期了,信用社找我要钱,最后我给还了贷款5000元,还有几百元利息都一块还了,过了一段时间我打电话问他要钱,他说没有钱,我老婆气的跟我吵架!请问我这钱还能要回来吗?怎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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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同居期间,一方所用另一方的钱,这是一种赠与行为,非法定理由可以不用返还;
二、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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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到期的话,需要重新补办身份证。否则身份证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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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货款年利率不超过24%为合法.
如到期未还借款,债权人不能自己变卖,必须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拍卖抵押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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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房产抵押贷款办理要满足的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农信社服务区域内有固定住所,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3、有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4、无不良信用记录;
5、具备农村信用社认可的信用资格;
6、作为抵押的
房屋产权明晰,能提供房产证、土地证;
7、房屋共有人同意将此房屋作抵押,并能出具相关证明;
8、在农信社开立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9、农信社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流程如下:第一,借款人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第二,经农信社调查、审查和审批同意后,借款人在该社开立存款账户,并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评估;第三,借款人持已评估的产权证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贷款用途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农信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四,办妥上述手续后,农信社发放贷款;第五,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第六,贷款结清后,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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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