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一个拘留通知书,是半个月以前的,但是姓名被涂过,公安局也没有电话通知监护人,只是一个书面通知书,不知道是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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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3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会以《刑事拘留通知书》的形式,告知某某被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通知书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转交涉案当事人家属的正式司法文件,它是以公安局的名义下发的正规文件,说明涉案当事人已经被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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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贯穿于刑事诉讼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因此,刑事拘留后不是说最快什么时候能取保候审,关键是看其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三十七天,一般情况下,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在这个期限就可以确定下来,但不管是否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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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