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在私立学校,拒绝学习,可以申请退款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9-30 11: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私立学校不退学费犯法。如果学生缴纳学费后,因故退学或者是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退还剩余的学费。若学校拒绝退还学费的,当事人可以向教育部门投诉举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可以与学校协商,要求退钱,如果学校坚持不退钱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请求退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学费可以退,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是可以全退或退回扣除手续费等已发生费用后的学费。学费是支付学习的费用,报名交完学费后既确定了学生与学校的经济关系,有法律效力,双方反悔都是需要支付违约金,学校有理由扣除多项服务费用,也有理由不予退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四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由政府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六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