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死后,留有遗产房屋五间。A准备将父亲遗留房屋卖掉时,其堂弟C不同意,认为A不能以个人名义处理此项遗产,理由是A在外在工作时,自己曾对D尽过赡养义务,也就有此房屋的继承权。A不予理睬,C只好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C确实对死者B尽过赡养义务,但A是B的儿子,是法定继承人,所以房产归A所有。C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在认定案件的事实方面是清楚的,但对F是否享有继承权在适用法律上是错误的。于是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请针对上述问题,制作一份分析报告(指出案例所涉及的问题其法律适用,并从案例所涉及的法学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