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婚女儿的户口还没有迁出娘家,父母以后的土地有使用权吗?

2023-10-01 03: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嫁的女儿对土地有继承权。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承包人依法批准使用承包土地,但没有。因此,版权农村承包人的土地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能继承,只能依法转让。已婚女性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与父母属于以家庭为单位承包集体的,父母死亡后的土地可以由已婚女性和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已婚女性户口已迁出,并在婚居地分包到土地上,或与父母不属于承包人的,不能将父母死后的土地转让给名下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法律分析:女子在出嫁后,如果户口迁到男方家庭居住地未分得承包地的,出嫁女依然享有娘家土地的使用权。出嫁女的娘家人和原村集体不能剥夺其拥有的土地权利;如果出嫁女未将户口迁出,且在(娘家)原村有承包地,只要她户口不迁,就将永久享有该承包地的使用权和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和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权。
  • 法律分析:出嫁的女儿对土地有继承权。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承包人依法批准使用承包土地,但没有。因此,版权农村承包人的土地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能继承,只能依法转让。已婚女性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与父母属于以家庭为单位承包集体的,父母死亡后的土地可以由已婚女性和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已婚女性户口已迁出,并在婚居地分包到土地上,或与父母不属于承包人的,不能将父母死后的土地转让给名下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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