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辆电动车相撞,他追尾,然后我走了,算逃跑吗?

交通肇事
2023-10-01 05: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们在认定逃逸时,存在一个前提条件,即行为人对肇事事故应是明知的。如果行为人对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使,主观上没有恶性。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是在进行正常的驾驶行为。
  • 交通事故对方逃跑了的,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相关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当事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 发生交通事故,存在逃逸的行为,是不需要看在什么地方发生的,比如在停车场、小区、公路等等这些地方,都会被认定为逃逸行为。如果发生剐蹭到别人车辆后,知道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但还是在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事故的现场。这种情况属于主观上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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