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婚前买房付首付,分手后能要求女方还钱吗?

婚姻债务
2023-10-01 13: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婚前买房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如果是共同买房分清楚各方出资的钱款。AA制买房的情况也就越来越常见,这时就需要分清楚双方在办理贷款买房的时候各自花费了多少钱,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2、如果共同买房确定好主贷人和次贷人。在确定主贷人时最好选择收入较高,年龄较小的那一方,以免贷款受到影响。
    3、房产证上是否填写两人名字应进行充分协商。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都有出钱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响两个人的感情而未在房产证或者相关证件中体现自已的房屋所有权利,那么一旦双方反目,在分割财产时难免会发生争执并使得这一方处于不利位置。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
    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 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款,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共同还贷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对于首付款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哪些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赠与所得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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