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买卖
2023-10-01 13: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过户房屋需要以下手续:1、以书面形式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2、提交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3、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后,符合要求时作出受理决定;4、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有:当事人应当携带身份证件、婚姻状况的证明、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等待审核、缴纳有关税费;最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要哪些手续
    1、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要以下手续:
    (1)以书面形式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3)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后,符合要求时作出受理决定;
    (4)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二、房产过户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产过户要注意事项有如下:
    1、房屋产权是否明确;
    2、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
    3、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4、房屋质量是否合格;
    5、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
    6、中介公司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