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房到期了电费不退合法吗

房屋租赁
2023-10-02 09:5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物业预存的电费不可以退费。在物业预存的电费由供电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缴纳后一般不予退还,在物业、代充点交纳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同样不予退还。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租房电费1.2元一度,属于民用住房的话,不合理,房客可以向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电力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 租房电费1.2元一度,如果属于民用电费是不合理的,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法律依据:《电力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