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02 10: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能够依法收集下列材料来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条、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社保缴费记录;公司发给员工的工作证、服务证;以及其他员工的证言等。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1、社会保险记录;2、工资发放记录;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5、考勤卡。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支付凭证(银行转账凭证)或记录(工资发放的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凭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同事的证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