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离异,现在准备登记结婚,想问问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结婚
2023-10-02 10:5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典》规定登记结婚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才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结婚登记要准备如下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鞥证明身份的材料;
    2、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3、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登记结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是:身份证、户口簿、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近亲关系的声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符合结婚条件,会在当天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